经济部审查新《消费者保护法》

阿通社阿布扎比2024年1月11日电 经济部在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顾了阿联酋消费者保护制度发展立法和政策的主要发展。其中包括修订关于消费者保护的2020年第15号联邦法律的2023年第5号联邦法令,以及内阁2023年第66号决定颁布的行政条例。经济部副部长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

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表示,“新的《消费者保护法》及其执行条例是政府努力按照最佳做法发展国家消费者保护制度的一个真正里程碑。它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通过授予地方当局所有必要的立法权,加强地方当局在更有效地执行消费者保护法方面的作用。他们被授予固有的法律权限,包括:一)接受、跟进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二)对违反法律及其执行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制裁和罚款;三)对针对惩罚措施决定提出的申诉采取行动。”

他接着说:“第二个重点领域是加强威慑措施,以确保零售商、贸易商或生产商履行其法律义务,重新平衡他们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期间的义务得到了更详细的阐述、更好的澄清和扩大,包括近43项义务。这符合该部促进消费者权利和福利的战略目标,以便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建立和确保有利和安全的环境。”

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在会上表示,新法律和条例规定的大多数商人义务在以前的立法中不存在。这证实了支持消费者保护和保障该国所有消费者权利的立法发生了质的转变。这进一步有助于根据最高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或商品,这是该国提高公民和居民生活质量的目标之一,符合“我们阿联酋2031年”的愿景。

这位副部长指出,“多亏了阿联酋领导层富有远见的指示,今天,该国拥有一个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利的尖端法律框架,符合全球最佳实践。这是在我们消费者保护体系内连续立法进步的背景下实现的。”

他在会上强调了经济部与其公私伙伴之间正在进行的合作努力,以加强对国家消费者保护法规的遵守,促进道德商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督,并维护一流的服务和产品交付标准。

“经济部目前正在与地方政府实体合作,开发一个有效管理和及时处理投诉的综合系统。这一举措旨在增强消费者信心,保障他们在该国市场的权利,”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在会上指出,新的2023年第5号《消费者保护法》纳入了对关于消费者保护的2020年第15号联邦法律某些条款的若干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大大增强了地方当局的作用,加强了法律的执行,引入了更灵活和有效的机制来推进旨在加强联邦和地方各级消费者保护的政府政策。

根据客户需求的性质,首次详细规定了供应商在必要备件和货物维修方面的义务。此外,还规定了在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就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管理实验室货物检查的新机制。这加强了有助于确保供应商义务和消费者权利的威慑措施。首次确定了7至30天的窗口,以确保如果发现所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供应商有义务提供备件或替代货物。

同时,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在会上还讨论了新的消费者保护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和罚款明细表,共包括46类违规行为,从罚款10万迪拉姆到100万迪拉姆不等。例如,在发现缺陷后未能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提供售后服务、退货或退款的情况下,对供应商处以25万迪拉姆的罚款。在未能遵守安全和健康的标准规范、规则和条件的情况下,对供应商处以20万迪拉姆的罚款。

在这方面,阿卜杜拉-阿尔-萨利赫在会上解释说,将实施处罚,从警告到罚款不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屡次违法,可能会导致执照被吊销或注销。这些处罚也有助于保护该国的消费者权利,减少消费者保护的诉讼程序,因为它们涵盖了这方面的所有类型的侵权行为。

他说,“根据新法律,增加了一项新规定,主要强调商家不仅要给商品定价,还要按单位给产品定价。这确保了定价的最高透明度,从而避免了任何误导性的报价。它还使消费者能够从一系列替代商品中进行选择,并毫不费力地比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