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颁布了关于"解决迪拜金融城法院与迪拜酋长国司法机构之间管辖权冲突的司法机构"2024年第 (29) 号法令

阿通社迪拜2024年4月8日电 - 日前,副总统、总理兼迪拜统治者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颁布了关于"解决迪拜金融城法院与迪拜酋长国司法机构之间管辖权冲突的司法机构"的 2024 年第 (29) 号法令。

该法令适用于迪拜的所有司法机构,包括最高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初审法院,以及未来可能成为迪拜司法机构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法院。迪拜国际刑事法院也在此法令的调整范围之内。

根据此法令,为了更有效地解决迪拜金融城法院与其他司法当局间的管辖权冲突,将设立一个专门的司法机构。此机构的正式名称定为“解决迪拜金融城法院和司法当局之间管辖权冲突的司法机构”,其职权将覆盖所有相关的法律争议。

组成该机构的领导团队包括迪拜法院最高法院院长(担任主席),迪拜国际刑事法院副首席大法官(担任副主席),以及迪拜司法委员会秘书长等重要司法官员。此外,还包括迪拜法院上诉法院院长、初审法院院长和两名由迪拜国际刑事法院首席大法官选出的法官。

新成立的机构拥有终极解释权,旨在明确争议案件的主管法院,指定冲突情况下的可执行判决,并负责执行迪拜统治者或迪拜司法委员会主席分配的特定任务。该机构发布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得上诉。

此外,该法令明确,新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和制定的法律规则,将作为司法原则,对所有法院具有约束力,包括迪拜金融城法院。如有任何后续裁决与这些规则相冲突,可通过法定途径进行上诉。

迪拜司法委员会主席将负责发布实施此法令所需的后续决定,以确保2024年第(29)号法令的顺利执行,该法令将取代2016年关于迪拜法院与迪拜金融城法院司法法庭的第(19)号法令,并废除任何与之矛盾的先前立法。该法令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的次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