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发布企业所得税自然人纳税主体登记指南

阿通社阿布扎比2025年1月28日电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今日发布公告,提醒所有符合企业所得税自然人纳税主体条件的个人,必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税务登记,以避免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如自然人在2024年度或之后的纳税年度内在阿联酋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迪拉姆,则须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登记,并履行相关纳税义务。

联邦税务局近期发布的指导手册明确指出,自然人纳税主体的首个可能纳税期为2024年度。以具体案例说明:如某自然人在2024年度开展经营活动,且其收入于2024年7月31日超过100万迪拉姆门槛,则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税务登记,并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未按期完成登记将被处以1万迪拉姆的行政罚款。

指导手册解释,"自然人"是指不限年龄的个人,无论其是否为阿联酋居民。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在阿联酋从事经营活动的合资企业个人合伙人。

责编:方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