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通社迪拜2025年3月11日电 阿联酋副总统、总理及迪拜酋长谢赫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于10日以迪拜酋长的身份颁布了2025年第2号法律,旨在进一步规范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法院的司法与行政事务,并明确其职能和权限。
根据该法律,DIFC法院,包括上诉法院、初审法院和小额索赔法院,将依据本法、中心法律法规及法院规则,独立履行职责。法律还规定了法院院长和管理主任的任命机制及职责。
为支持DIFC法院提供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新法律设立了调解服务中心,允许当事人在法院注册调解员的帮助下,通过谈判友好解决纠纷。中心主任将负责制定工作机制、权限范围及诉讼程序。
根据新法律,DIFC法院独家负责审理和裁决涉及DIFC机构或实体的民事、商业和劳工诉讼,以及与中心内签订、履行或预计执行的合同相关的案件。此外,法院还具有管辖权处理涉及DIFC机构、雇员及活动的事务,以及在DIFC注册的信托契约、非穆斯林遗嘱及仲裁裁决的认证与执行请求。
新法律进一步明确了DIFC法院在临时和保全措施、案件相关身份及资产调查、涉及DIFC外的仲裁案件等方面的职权。同时,该法律对诉讼程序、证据提交、紧急处理、执行措施、技术缺陷和程序性错误的处理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
2025年第2号法律将取代2004年第10号法及2004年第12号法,并废除所有与其规定相抵触的法律条款。现行法规和决定将在不与新法律冲突的情况下继续适用,直至新规章出台。该法律将在官方公报发布后次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