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UAE对在阿联酋经营的8家银行实施行政制裁
阿通社阿布扎比2023年5月16日,阿联酋中央银行(CBUAE)根据2018年第(14)号联邦法令第137条,以及关于国民违约债务清算基金(NDDSF)设施受益人的通知,已对在阿联酋运营的八家银行实施了行政制裁。这些制裁是由于这些银行未能遵守CBUAE的指令,未向NDDSF的贷款受益人发放任何贷款或信贷设施,包括信用卡。这些行政处罚体现了阿联酋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责,该机构致力于确保所有在阿联酋运营的持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都遵守阿联酋的法律、法规和中央银行的标准。这些制度旨在保障银行业务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并提高阿联酋金融体系的效率。